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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指定医疗机构执业医师诊查,需要停工治疗的,出具病假条,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了请假手续的,算病假。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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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公司怎么要求了。 2、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依法执业注册的专业人员,可按照规定签署与自己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关的病假证明,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病假证明。 3、医师必须亲自诊查后,方可签署病假证明,并在患者病历中记录相应的诊疗情况,病假时间必须同时记录在门(急)诊病历中或者患者的出院记录中。 4、医师开具的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盖章有效,因疾病治疗须建议休假的,原则上,急诊开具病假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需经科主任审批、签字)。
即使有病假条,但用人单位仍然有权将劳动者不劳动的天数对应的劳动报酬扣除,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任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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