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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打入单位账户还是个人账户,法律没有规定。一般是谁经打入谁账户。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工伤职工约定,要求社会保险经机...
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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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企业要进行申请,在工伤认定之后要对受伤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根据经办机构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材料。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支付费用。
个人医药费用报销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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