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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
有关交强险标志粘贴的规定: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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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不仅要扣车,处以伪造挪用标志的1800元罚款,而且还要对车主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的2倍,也就是2100元的罚款,总罚款就是3900元。
第二节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 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 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指一次事故中的赔偿的最高额度,在每次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的最高赔偿金额,无论每次事故伤亡人数多少,财产损失多少。当出现多个受害人的情况时,如果多个受害人同时起诉,法院当然可以合并审理并依照规定根据各自的损失额按比例分配,即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内,对多个被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按比例赔偿。在审判实践中,最普遍的情况是同一交通事故中虽然多人遭受损害,但是其中一人先行起诉到人民法院,其他受害人尚未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该机动车只投保有“交强险”,且先行起诉的受害人和其他受害人所受到损害经济损失数额远远大于保险公司应在强制责任保险限额承担的赔偿数额。通常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已诉受害人进行赔偿,此时保险公司将全部赔付给先行起诉人。那么其他受害人的赔偿就有可能得不到事实上的保障,极有可能使得最需要赔偿的受害人在事实上根本得不到赔偿。事实上,其他受害人尚未提起诉讼,赔偿数额也无法核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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