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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物业有履行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无需负责。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般情况下,当第三人故意违法犯罪时,物业公司很难控制这种情况,我们不能要求物业公司对这种不确定的危险承担义务。只要物业公司履行合理范围内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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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方,负有组建保安队伍或外聘保安队伍,维护小区安全的职责。小区住户家中被盗,需要区分是否存在物业管理不力的原因,和根据小区的封闭程度来确定物业公司责任的大小。也就是说,如小区为封闭式管理小区,则物业公司负有的责任较重,如小区非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则物业公司的责任相对较轻一些,但具体问题还要视具体情况详加分析。
根据物管法和无过错原则,如果物业做好监控、安保巡视等保安工作且事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和受害人进行保护、配合调查工作并能拿出有关证据的,物业不需承担赔偿责任。如物业无作为(例如门禁系统损坏、无保安值班或保安擅离职守、对讲系统损坏不修复等),可以要求物业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不愿赔偿或赔偿数额达不到预期目的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是一个普遍的问题,其中业主往往以家里被盗为由,拒交物业费。业主家里被盗,通常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业主损失的责任;物业公司则认为:我们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并且认为物业公司的报站范围是有限的,主要是小区公共领域范围内,对于业主家中的专有领域,物业公司无责任。因双方各执己见,往往无法协商一致,而闹上法庭,现根据现矛盾争议点,提出如下律师意见:1、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对业主家失窃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的职责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通常是小区内的公共领域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小区内的安全消防等关系广大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小区内的安全,包括业主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即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事项有安全保障义务,此保障义务是指合理的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只要物业公司已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已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且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利益,业主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2、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通常认为,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物业公司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以及应采取的合理预防措施,以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利益不受侵害。但物业公司不是万能的,不可能防止一切损害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当存在第三人故意违法、犯罪的行为时,物业公司是难以控制这种情形的,我们不能苛求物业公司对这种不确定的危险承担义务。只要物业公司尽到了合理范围内的注意义务、采取了合理的预防措施,物业公司就可以对业主因第三人侵权所遭受的损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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