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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接受捐赠资产的价值作为企业接受捐赠企业接受大股东捐赠的会计处理怎么做?qot;捐赠利得企业接受捐赠企业接受大股东捐赠...
接受企业股东个人捐赠计入是政策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第六条规定: 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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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的,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答:企业接受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经济实质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企业发生破产重整,其非控股股东因执行人民法院批准的破产重整计划,通过让渡所持有的该企业部分股份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企业应将非控股股东所让渡股份按照其在让渡之日的公允价值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减少所豁免债务的账面价值,并将让渡股份公允价值与被豁免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控股股东按照破产重整计划让渡了所持有的部分该企业股权向企业债权人偿债的,该企业也按此原则处理。
《关于处理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取得财产转让收入(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还的应付款收入等。,无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还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向中国XX、XX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税前可按比例扣除。捐赠优惠分为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其中,企业捐赠额在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金融企业为1.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全额扣除,超过3%的部分需要作纳税调整。个人在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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