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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开庭审理时,听取申请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的答辩,由仲裁庭进行当庭...
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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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审理程序如下: 1、组仲裁庭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构成。 二、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 四、仲裁裁决; 五、强制执行。
前置程序是这样的: 根据规则,争议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需请求劳动仲裁,对裁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 第七十九条劳作争议发生后,当事人能够向本单位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请求调停;调停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裁定的,能够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请求裁定。对裁定判决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能够设立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作争议调停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作争议经调停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实行。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证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无法认定的,或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中存在的疑点,仲裁委员会依职权可找有关单位、知情人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遇有需要勘验或鉴定的问题,应交由法定部门勘验或鉴定;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勘验或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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