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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
一、如何认定借名贷款 1、名义贷款人和实际贷款人不一致,名义贷款人为贷款合同当事人,实际贷款人为贷款实际使用人。 2、贷款对象为银行或其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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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借名贷款的法律性质 1、“借名”贷款是指需要资金的企业和个人因自身原因不能通过正常程序从信贷机构获取贷款,从而采取借他人名义在信贷机构获取贷款的行为。该行为实际上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出借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转贷给他人,即使不存在“牟利”性质,也因扰乱了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此类民间借贷行为无效。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应根据民法典157条规定,实际借款人应当向名义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对利息仅支持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即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他人的,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条件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非法放贷次数和金额达到一定条件的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是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成立的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2、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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