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的一种等级。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十级伤残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
十级残疾是残疾等级之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规定,残疾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十级残疾意味着日常活动能力、工作和学习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十级 1)颅骨缺损9~24cm2,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cm2;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19)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cm2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交通十级残疾鉴定标准: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a. 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微有限;b. 创伤性癫痫,药物可控制,但脑电图中度以上遗留变化;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等。
,下列标准是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请对照一下: 1、医疗费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中,符合工伤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35元。 3、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医疗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24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4、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上述1、2项待遇。但如评残后仍需治疗或旧伤复发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以继续享受上述1、2、3项待遇。 5、评残后的伤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 6、工作待遇: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劳动合同期满可不再续签。 7、员工辞工的待遇:员工本人提出辞职,或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发给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为4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为1个月本人工资 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或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向员工支付 法律规定的以上待遇项目,标准也按上述。 上列第4、6所指的“本人工资”,指工伤员工发生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深圳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算。 2005年公布的职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661元,60%为1596.60元。 对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查。 对复查鉴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2,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