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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拍卖,是指有权处分人或国家强制力部门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出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动产拍卖信息,现大多数采取在当地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目前国内专...
拍卖时签订的合同为《拍卖法》,拍卖人认为拍卖目标需要鉴定的,可以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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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中的不限购是什么意思?1、司法拍卖房不需要网签,购房者是否有购房资质也不需要审查,正常途径购房交易所有环节都在住房建设管理部门的控制下;而司法拍卖过程中,房管部门却只负责最后一步,办理过户手续及新的房产证。可见,限购令管不了继承、判决等一系列房产转让情况。2、不限购的意思即谁购都可以,没有明确的指向范围和所购的种类与数量。可以理解为不限制购买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其它机关或社会组织),不限制购买数量,一种(件)可以,数种(件)也行,全部包园还行;不限制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都可以)。不限购房子能落户吗?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将价款全部汇入指定的账户。支付拍卖机构佣金。佣金包括了工作人员前期调查、寻求客户、组织拍卖等发生的实际费用,拍卖机构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2、司法拍卖房一般是以产权证为落户资料的,所以购买司法拍卖房一般是直接拿产权证以及相关资料就直接去派出所商户就可以了,但是每个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具体还是看所在地的规定。3、买受人全额交付价款后,业务部门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出裁定书,送达买受人,并在裁定书送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拍卖财产的交割手续。过户需要的材料:拍卖成交确认书、登公告报纸、拍卖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拍卖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院委托拍卖行的拍卖委托书复印件(2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的身份证。
预定拍卖底价,是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在拍卖开始之前,就拍卖标的物估定的最低价格,以此作为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预定底价一般是在拍卖标的物价格不易确定或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拍卖人或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才预定拍卖底价。一般说来,预定拍卖底价,可以避免拍卖价格过低致使当事人受到难以预测的损害。故在拍卖中只要出卖人或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预定底价申请的,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应予准许。拍卖底价如何确定一、保留拍卖标的的最低价格。对进入拍卖市场的拍卖标的最低价格,可以由委托人自行确定,委托人亦可与拍卖人通过协商确定。二、国有固定资产拍卖等,应经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评估,拍卖底价必须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三、拍卖底价一经确定,非经委托人允许,拍卖人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公开,并在拍卖活动中不得以低于拍卖底价的价格售出拍卖标的。四、特殊拍卖或公物拍卖标的的拍卖底价,要由政府物价部门确定,对已经确定的拍卖底价存有疑义,委托人可与拍卖人在拍卖前协商更改。五、拍卖底价预定后,拍卖人应严守秘密,不得对外发表,以防应买人串通压价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拍卖标的底价的预定根据拍卖标的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据此规定,对于拍卖标的物底价的确定有以下3种情况:一是任意拍卖的标的物,其底价的预定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或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二是对于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拍卖,应根据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三是对于强制拍卖标的物底价的预定,应由拍卖法院依职权决定,但拍卖法院对底价的预定,仍应征得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无论是委托人自定,或拍卖法院等单位预定拍卖底价,都应适可而止,不能定得过高,也不能过低。底价过高拍卖难以成交,过低会使出卖人或债务人受损。因此,拍卖底价的预定对拍卖的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在拍卖实践中,预定底价往往多依当事人即出卖人的意思为必要参考。但若当事人与债务人的意见不一致或强制执行中当事人应到场而不到场的,拍卖人或执行法院有权根据客观公正的标准作出决定,酌定拍卖底价。
1、不能拍卖唯一住房不是法律规定的,是最高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意见,按我国司法惯例视同于法律对待,但法官在执行过程中有自由裁量权,如涉及房屋抵押等案件,法院执行该房屋合理合法,不执行将明显债权人利益,这种情况下一般需要拍卖; 2、被执行人房屋如被依法拍卖,需自行承担违法后果,法院一般不对被执行人安排廉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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