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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
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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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伤的,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以便制定赔偿金额,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依据下面三种情况来评定: 1、人体伤后治疗效果。 2、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交通事故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的评定需要根据以上三方面综合评定。
1、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此规定包含了三个要件: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 (2)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 (3)不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因此,在上下班期间发生的是交通事故,才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如果不是发生交通事故,是自己跌倒、因他人受伤、突发疾病摔倒等都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道路交通事故的主体,一方必须是车辆。 即发生道路交通的事故的车辆双方或者是单方事故、或者是人车之间发生的刮擦、碰撞或直接影响等形成的事故,有一方必须是车辆。 (2)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域范围是道路,发生在道路以外的事故一般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个主观因素是过错或者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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