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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的:补领户口本的主项内容,和原户口本都是一致的(如:户主姓名、户号、家庭成员等); 2、补领户口本时: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具体地址是指当事人常住人口登记页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地址,并不是身份证上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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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是居民户口本上登记的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是户口本上的地址: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户籍地址,应以本人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学籍住址,应该根据该地址填列; 3、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事先咨询孩子就读学校的班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2、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 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它如何修改户口本上的字问题,可在我们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还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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