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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是公安机关发放的,当然到公安户籍部门进行更改。不过,更改要有充足的理由,比如字打错了,或者地址更新了等等,只要证据充足,是没有问题的。...
持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变更。公民的婚姻、职业、地址、服务处、文化程度等登记事项,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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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应以当事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 1、当事人也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开具户籍证明后,就能看到具体的户籍地址了(还可以直接咨询户籍科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当事人想修改户口本登记的个人信息,需本人或户主持有户口本,当事人身份证,婚姻情况证明,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修改户籍个人信息手续。《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出生证的修改流程:因打印证件时操作或机械故障原因导致项目不准确或错误时,应上报到市、区妇幼保健院修改换证(市属产科医院在市妇幼保健院,区属产科医院到相应区妇幼保健院)。原则上出生时的信息以后发生更改的一律不得更改换证。1.产科医院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更改登记申请表》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同时提交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底单。2.修改完毕后,交回本人到原接生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章。二、出生证的补发流程:《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或严重损坏需要补发时,应由证件持有人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到相应的妇幼保健院进行补发,补发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任何一方出具的遗失证明;2.原接生单位证明: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以及登记表底单,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3.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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