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产房的承租主要由地方法规调整,各地省市的公产房政策不一样,而且随着社会发展也在不断调整,天津市现在适用的是2007年7月1日期实施的《天津...
公房只有在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后,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过户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条件主要有:(一)承租人子女已故的,已故子女的配偶、子女也可以申请过户。(二)承租人死亡时,户籍在承租人承租的公有住房内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亲属,经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同意,共同签订同意过户协议书,公证后也可以申请过户。(三)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仅有一人的,应当做过户声明,并进行公证。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中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外的其他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申请过户时,其他符合过户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达成一致过户意见,并承诺保证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该公有住房的生活居住,对上述意见和承诺进行声明公证后,可以申请过户。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应当包括: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 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写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协议根据以上几点,写好后准备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二)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三)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六)过户申请书。
您如果是合法继承人的话,单位无权不变更,好好协调一下,毕竟都是人情社会,实在不行在辅助于法律。更多问题可以再问,如果满意记得评价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0人已浏览
527人已浏览
432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