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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规定,年假最少是5天,高于的按照单位规定执行。满一年休年假,其实你在2009年7月9日之前就可以休最少5天的年假,或者说单位必须要支付15天的工资作为补偿。平时加班和法定节假日是必须支付加班费的,不存在你说的调休问题;至于说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标注的2倍支付加班费。加班的支付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优先,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没有对于产假国家政策有详细规定: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一、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二、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另外,在这些规定的基础上不同省市和地区对产假也有相关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您公司要求请假不超过7天,当然是违法的,建议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劳动监察部门执法人员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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