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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188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诉讼时效由两年变三年是在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实施时还没届满两年诉讼时效的,顺延计算三年诉讼时效,注意,是继续连续计算下去,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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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对应当知道的理解: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对“知道”的另一把握: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没有更改。民法典施行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不是三年,仍然还是一年。 因为民法典没有对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进行规定,而民法典仍然有效,所以,仍然执行一年的诉讼时效。 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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