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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可以把户口本给别人私自迁出吗

2022-07-05
不能够:户口迁移必须经过户口迁入(出)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书面的认可迁移意见,才能解决: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认可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认可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资料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解决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资料,注销户口。公民由乡村迁往城市,必须拥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取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允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解决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准许。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乡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资料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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