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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前提下,当事人迁移户口的,必须根据迁入地及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的要求,交验相应的资料后,才能...
凭离婚证可以迁户口吗的回答是可以但是、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原家庭的《户口簿》; (2)申请分户书面报告;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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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去年(2006年)的本科毕业生,签了在成都太升南路的一家私营公司,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没能到公司报到就与该公司解约了。不过当时学校已经把我的户口给迁出了,给了我一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明”,而不幸的是“户口迁移证”又被我弄丢了!现在我想在重庆这边把我的户口转回原籍,不过重庆这边不给予办理,理由是我的户口已经不在重庆学校这边的派出所了,而我手上又没有那张重庆迁往成都的“户口迁移证作”作为没有入户成都的凭证。事实上我的的确确又没有入户成都,于是需要成都太升路派出所给我出个未入户证明。上个星期我托朋友拿着我在重庆派出所开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到成都太升路派出所办理该“未入户证明”,不过他们不给予办理,要让我的原单位出个″档案未接收″的证明。然而我原单位(四川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是私营企业,没有接收档案的权力。于是到成都市人才市场,但是他们也不给我出“档案未接收证明”。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在成都的派出所出此“档案未入户证明”好让我的户口转回原籍?这其中还有其它什么程序没有? 1、“户口迁移证”你先作遗失登报;2、之后拿登报遗失证明要求原派出所补办;3、但之前要去与原派出所协商
可以。在离婚之后可以凭借离婚证以及其他的相关材料办理迁户手续,这点相关部门有明确的规定。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2、办理迁入手续。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
1、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是需要注销的; 2、只有符合本条例第13条规定的前提下,户口才可以在原籍的辖区派出所,凭相关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后,符合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才能迁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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