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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是指员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依法探望和自己不住在一起;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1981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带薪假期。它是职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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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假期。
《国务院关于探亲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已婚职工探亲假的月标准工资为30%在此范围内,由我自己行承担,超过部分由本单位承担。但各单位的探亲假报销标准也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高校教职工探亲假的报销标准,供参考:1。教职工探亲时不得报销机票。列车(不包括子弹头列车、高速铁路)按硬座票报销,50岁以上,连续12小时以上的,按硬卧票报销。2、按三等舱或四等舱机票报销。3、长途公共汽车和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证。4、探亲途中,城市交通费用可按起止站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船舶费用凭证报销,城市出租车费用自行承担。5、原则上以学院来回探亲目的地的最佳路径为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可见,只有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所休探亲假之往返路费完全由企业买单,而对于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企业只需要支付员工月标准工资30%以上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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