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孩子出生以后申请办理入户的,是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进行办理的入户的,若一方无法办理提供相关资料的情况下,是会直接影响到孩子无法正...
1、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按一个子女数计算。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关于离异再婚三胎政策的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城镇居民按照所在县(市)上一年公布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8倍征收; (二)农村居民按照所在县(市)上一年公布的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征收。 违反本条例规定非婚生育的,以违法当事人所在县(市)上一年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分别征收1-8倍的社会抚养费,双方当事人合计征收不得超过10倍。 执行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违法当事人实际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社会抚养费按1-3倍征收;相当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按3-6倍征收;高于当地上一年人均收入水平的,按6-8倍征收。 违法多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34人已浏览
1,754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