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职业病待遇、职业康复待遇、因公死亡待遇等。 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四、护理费: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主要有三块:1、伤残补助金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如果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4人已浏览
607人已浏览
681人已浏览
4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