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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弟弟购买的是小产权房,该房产无法办理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无法过户,无法继承,无法公证,无法享受拆迁补偿的利益,当然你弟弟对房产的所有权...
要回答你的问题,必须首先弄清几个事实:1、此房屋是否为保障性住房?是否有购买资格的限制?2、房产证是否已经办理下来?如果房屋是一般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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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套房子是你能以自已的名义买下来,只是因为你的时间原因暂时以弟弟的名义购房,那么你和你弟弟签订的协议是有效力的,法院可以支持。 如果这套房子只有你弟弟有资格购买,你无资格购买,你出钱借用你弟弟的名义购买,等到以后房屋可以在市场上流通了,在过户给你。你和你弟私下签订的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协议是无效的,起诉到法院你不会得到支持,最多你的出资算是借贷。
改名就是过户。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和所得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到场,带房产证、双方、、,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签订一个备案,缴纳相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以下是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成交价的 5.5%(满5年免交)----办理赠与后没过五年也可以免交。 3.●成交价的1%4.交易手续费●6元/M2;5.转移登记费●80元/件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50元左右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作为出借人,你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去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由被告承担。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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