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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者明知是他人遗失物,以不给失主为由要挟向对方索要财物,属敲诈勒索行为,若遗失物价值达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则可以按敲诈勒索罪立案,若不...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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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的人不能要求遗失人支付报酬,但拾得遗失物的人可以在失主领取遗失物时向失主主张自己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但是如果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即将遗失物占为己有拒不返还的,则不能再请求保管遗失物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1.这个法律上没有规定一定给。 2.拾得遗失物之后必须返还给失主,而且如果拾得人没有妥善保管造成遗失物毁损灭失的话,可能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法律规定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支付拾得人在保管遗失物的过程中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且如果失主曾经悬赏的话也要兑现承诺,但是在失主没有悬赏,而且拾得人也不能证明自己在保管和返还遗失物的过程中发生了必要费用的情况下,向失主要求支付“感谢费”就没有依据了。
硕士毕业,工作将近两年,准备辞职,报到证无需改派,但是要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当事人已经工作近两年了,实际上报告证的功能已经完成了,接下来离职和再次入职,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离职手续,当事人可以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的,可以直接离职。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单位不予当事人依法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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