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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
广州生育津贴与单位工资挂钩(1)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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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广州申请生育津贴资料如下 前提是连续缴费一年以上。 1,生育保险备案。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2,待遇申领。一、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原件)。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二份。三、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四、根据下列不同的情况 顺产,难产: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的附带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注:A、医院诊断证明应为区级(或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方有效。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内的产科并发症、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等,按有关规定向医保局申报,经审核确认的费用将直接拨至单位帐户。 C、所有复印件都必需用A4纸复印 3、生产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凭上述材料到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一般办理申领后次月到账。生育津贴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1、参保职工于分娩出院后每月(最早为生育次月)的1日至15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申领。 2、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人)需先到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3、参保单位或参保职工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缴费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生育津贴审批表》一式二份; (2)参保职工本人的《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青岛市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具的《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生育证》(二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3)参保职工本人在青岛市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注:按各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的银行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关于申请生育津贴流程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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