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2014年3月1日起,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年检改年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以企业开始生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营业执照年检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营业执照年检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开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自下一年起报送。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本案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诉纠纷案件,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无管辖权,具体理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本案并无管辖权,应移送至北京市区人民 1/2页 法院审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201年月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5,243人已浏览
332人已浏览
3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