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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一般情况下营业执照年检时间会因为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全国各地营业执照年检时间大致控制在3月到6月。 二、营业执...
营业执照年检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截止。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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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办,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三、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四、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五、遗失执照正本,交回执照副本;遗失执照副本的,交回执照正本;六、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确实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年检时间 (一)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至6月30日,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6月30日前到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二)有些企业在6月15日前提交年检材料确有困难的,经年检机关同意,可以适当延长报送年检材料的期限,年检机关可免予对其处罚; (三)如果企业无正当理由在6月15日前未送报年检材料或在年检截至日期前未申报年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吊销其营业执照。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需在这个时间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以及监督检查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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