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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在我国境内,投资者进行证券二级市场上...
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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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也可以自主选择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1)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 (2)发行人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1年利息的1.5倍; (3)债券信用评级达到AAA级; (4)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允许交易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所谓依法发行并交付,是指证券的发行是完全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据,通过发行程序并将证券已经交付给购买者。也就是说,进行证券。2、交易的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即证券的发行,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的证券,不得买卖。依法发行的投票或者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都允许依法进行交易。依法发行的证券可以进行交易,但并不排除法律根据证券的性质和其他情况,对某些证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规定。在现实中,对某些证券的转让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如有些债券,只允许在发行后满一定期限才可转让。对于股票,如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转让限定为3年之内不得转让。再如目前对上市公司中,内部职工股的转让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对转让期限作出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该种证券不得买卖。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容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 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 造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是指仿照真实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的格式、式样、 颜色、形状、面值等特征,采用印刷、复印、拓印等各种方法制作的冒充真国家 有价证券的假证券。所谓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是指在真实的国家有价证券上, 采用涂改、掩盖、挖补、拼凑等方法加以处理以改变其内容如增大证券的面值、 张数等后的有价证券。前者是以完全的假冒充真,后者则是将真变成为不完全的 真,即有部分的假。不论是伪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还是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只要 行为人使用了其中之一就构成本罪;使用了两者的,也只构成本罪一罪,不能数 罪并罚。所谓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是指将之用于兑换现金、抵销债 务等财产性的利益活动。所使用的既可以是自己伪造、变造的,也可以是他人伪 造、变造的。不论是自己还是他人伪造、变造的、只要属于明知而仍加以使用, 就可构成本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进行诈骗,达到了数额较大,才 可构成本罪。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即使有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的 行为,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使用行为所骗 取的财物数额较大,而不是国家证券面值的数额较大。两者可以相同,即以伪造、 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获取了证券面值相同的财物;也可以相互不同,即以伪造、 变造的国家有价证券获取了与之面值不相符如多于或少于的财物。此外,数额较 大,并不是指实际所得,实际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本罪且为既遂无疑。实 施了使用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还未实际诈骗 到数额巨大的财物,只要能查明行为人完全有可能获取数额巨大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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