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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不需要公示,公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事先预告群众周知,用以征询意见、改善工作的一种应用文文体。股权转让只需要依照法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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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规定中隐藏着一个问题,如何确定应该购买时的购买条件(尤其是价格)?这个条件必须符合股东转让给他人的条件吗?《公司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此时的购买价格应该是合理的价格,也就是说,转让股东根据公司资产计算的股权价值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应当进行评估。因为,此条立法的本意是维系公司的人合性,既然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就应该以股权的合理的价格购买,此时的价格应当优于股东对外转让的价格。只有在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才是同等条件下的优先顺序。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二、需要另外那位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一般不需要公示。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选择公示: 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 2、当事人一方不到亲自到场签约委托他人代办时; 3、双方认为有必要公示时; 4、立据公示为其他用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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