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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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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江苏处的房产是10年购买的,属于婚前购买,但是有部分是婚后按揭的,因此该房产婚后按揭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平分,婚前支付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婚后购买的北京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两人平分。 3、现金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平分。 4、江苏处房产与北京处房产有可能会根据银行按揭合同来确定判决给谁,由其折价给对方。 5、小孩由男方抚养对方应当负担抚养费。
可以协商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均分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夫妻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由夫妻协商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一般向一方判决,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赔偿。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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