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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税后使用违章建筑的,只有一处住所,宅基地周围违章建筑的,不需要拆除证件不全的厂房。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
不能强拆的情况有: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不得强拆,经依法裁决并由法院或者区县政府强制执行的除外;未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安置用房、周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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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强制拆迁:1。未经裁决,不得进行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照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屋、周转房屋的,不得进行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天通知被拆迁人,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4、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人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公证部门应当对被拆迁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进行公证。
《国有土地房屋征用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用决定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强制拆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被征用人在法定期限内不采取法律手段,即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三是市、县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强制执行。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政府才能组织实施被征用房屋的强制拆迁,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强制拆迁行为是非法的。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拆迁注意每个权利保护时间节点,不要错过权利保护期限,使自己的房屋被强制拆迁,二是面对非法强制拆迁,必须果断采取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拆迁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须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向被委托的拆迁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拆迁委托合同。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收到延期拆迁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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