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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
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一、注意一下几点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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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一、注意一下几点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是最能保证基本权益的方法!2、写好借条,不要是欠条,也不要是收条3、把“借款人的身份证信息”,“保证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核实,而且一定要留下他们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可以写使用说明,即保证借款人跟保证人利益,也保证出借人利益!4、找保证人找个有经济实力的5、为防日后纠纷,也可以写明借款人具体在什么地方向出借人借款,如:兹×××(借款人)在泉州市xx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月利息××%二、借条一般书写格式借条兹×××(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到人民币××元整(大写:),月利息××%。此据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日期:××年××月××日保证人:xxx身份证号码:×××住址:×××××日期:××年××月××日三、书写借条时候,非常值得注意的五点1、借条要当面写,出借人要亲眼所见借款人签字,不要接受已经提前写好的,因为借款人用他人之手来签字,这个借条就失去了证明力!必须当面看着写!2、不要写借条原因!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3、借条简洁明了,无文字陷阱,比如”A借B100元“或者”A借了B100元“都不完全,前者是不明确出借跟借款人关系,后者”A借到多少不知道,所以应该写A借到B100元“借到表示已经收到!4、附带上身份证号码,同时查看身份证名字,要记得写身份证上的名字,因为有的人用化名或者常用名跟你交往,借款!那么无论借款人还是保证人,签字要用身份证名字,然后写上身份证号码!25、借条一定要是借款人书写,出借人不要有别人代写,防止最后借款人不承认!四、书写借条的其他三点注意事项1、借条本身一定要是一张完整的纸,不可以有裁剪或者撕过(案例分享: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2、借条内容要写完整3、诉讼时效问题2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两年内,你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你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你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
常见的高利贷也是民间借贷,只是利率高。如果借贷的事实存在,本金当然要归还,至于利息,目前法律保护的是最高年利率24%即月息2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部分利息。 借款人和贷款人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间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利息协议不明确,贷款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法律禁止借高利贷,法律不保护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但是,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如果贷款人需要担保以保证其债权,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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