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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借钱还款是经常的事情,那么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不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更严重本息全无!一、注意一下几点1、首先要有实物抵押,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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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中间人可以通过拥有知情权、诉讼权等进行保护自己的利益。股东可以通过中间人行使权利。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诉讼解决,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出借人应当对于存在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交付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简单来说,出借人在起诉时要证明两件事:借贷合意+交付;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出借人在起诉时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合意。实践中,不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仅仅由借款人出具一张内容简单的借据、收条或欠条的情形较为常见。一旦发生纠纷,借贷双方往往很难举出充分证据证明其主张或抗辩。《新借贷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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