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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定员工离职后终身保守商业秘密是不合理的,保守商业秘密的时间不能超过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
当前,企业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应该未雨绸缪。在还没有丢失的情况下,学会用各种手段强化保护企业自身的利益,其中包括:一、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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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员工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业秘密之日起至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知悉商业秘密之日”是指员工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商业秘密并被要求承担保密的义务。“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是指商业秘密成为公众所知的信息,丧失秘密性,这种公开可以是权利人的主动公开也可以是他人通过合法途径公开或者他人通过非法途径公开。
1、确定本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并加以分类; 2、确定保密责任及管理人员对于商业秘密文件施以标记; 3、保护商业秘密的措施或安全系统的作用; 4、如何处理商业秘密与雇员的关系; 5、如何以较低的风险向企业外部人员披露某些商业秘密; 6、如何以较低的风险向企业外部人员披露某些商业秘密; 7、如何处理主动向企业提供商业秘密的情况; 8、定期确定商业秘密的内容。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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