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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选择管辖法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有专属管辖的,为专属管辖权法院管辖,如果没有专属管辖的,有约定的,其约定的法院具有管辖权,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在被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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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有涉外因素,在涉外合同中,许多合同当事人至少有一方是外国人。涉外合同发生纠纷选择管辖法院时,合同约定管辖法院根据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辖和法律适用。(一)由于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外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协议管辖权没有特别的约定,中国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判断国内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协议管辖的规定是否有效。《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商选择被告地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地址、目标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水平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上述五个地方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海外法院管辖。当事人选择对海外法院管辖的,中国法院不得受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书.中外合伙经营企业合同书.中外合伙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书这三类合同书纠纷应由中国法院管辖,当事人无法约定管辖。(二)法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见于《民事诉讼法》第四编以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编第二章对于涉外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中国法律关于涉外合同诉讼的法定管辖规则如下:1、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住所,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起诉。2、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而合同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则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同时赋予了当事人对合同纠纷管辖人民法院的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解决合同争议的人民法院应符合以下条件:1.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在口头合同中选择管辖人民法院的无效。2.应当选择与合同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协议选择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选择了解决合同纠纷的管辖人民法院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管辖人民法院。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案件的种类不同,合同履行地点也不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地点的,以合同约定确定履行地,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原则上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的一方为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可依照下列原则确定: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该地点为履行地;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为履行地。
一.涉外合同协议管辖这是国际经济贸易中普遍适用的一种管辖确定原则,它对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例如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合同有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这种选择不能违反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选择管辖人民法院的,应订立书面协议,选择是在管辖法院与合同有联系这一基础上选择,而不是无条件地随便选择。二.涉外合同应诉管辖应诉管辖是指受诉法院对案件不一定有管辖权,但基于被告的应诉而确定了其对案件的管辖。这种管辖的确定原则与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确定原则有很大不同。国内合同诉讼的管辖一般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可以选择确定管辖。但在涉外诉讼中的应诉管辖与选择管辖不同,在国内诉讼中是不能实行的。应诉管辖的管辖法院不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确定的,法院的管辖权也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而取得的,而是一方当事人起诉后,对方当事人以应诉的方式自愿接受受诉法院管辖的制度。虽然应诉管辖不是当事人事先协议确定,也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它同样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前提的,这种确定管辖的原则也是国际上公认的,我国民事诉讼法亦对此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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