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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投资者的股权持有人。所以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股东的出资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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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是公司运营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一般来说,出资不足或出资不会影响股东转让所有权,但这样的公司股东转让所有权有法律风险,有可能被所有权受让人起诉,也有可能被公司起诉。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 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股东出资不足的会有以下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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