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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住房,需要你儿子是本村农业户籍,才可以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
1,根据你所说的,如果房子没有产权的话,不可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赠与你的儿子。房屋所有权的转让不能做公证,否则就是违法。除非公证的内容是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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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没领结婚证,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就不属于婚姻关系,谈不上离婚。你们现在属于同居关系,你要是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你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采茶分和个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另外,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婚前的财产如无特别约定仍属于一方所有,这其中就包含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至于如何处理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大致可分两种情况来看,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不能按双方共同所有;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1.你的购房风险很大,建议你别买,2.房产证能否最终办理下来还是个未知数,因为有很多人住进新房好几年甚至几十年房产证下不来的情况3.房主可以把手续挂失掉然后重新申请,然后把房子再卖给其他人,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根据你付首付款的凭证向卖房者追讨债务,还不可以简单的认定为一房二卖,因为你只是付了首付款,不是全额,卖方将房子转手的操作空间很大,没法避免。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不成立,你不是合法妻子,也不是合法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但你儿子是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其父亲的遗产。 对于你公公死亡后,公公的遗产,你儿子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分割属于他的份额。 你老公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由你老公父母和所有子女按照人数平均继承。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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