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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金额和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没有关系;有些城市,公积金贷款金额和贷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系。有些城市有以下规定...
有关系。公积金贷款金额的计量应根据还款能力、房价、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贷款最高限额四个要求确定。四个要求计算的最低值为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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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系。公积金借贷额度的计量,要根据还贷本领、房价价格、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当地借贷最高限额四个要求来确定,四个要求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债人最高可贷数额。超出借债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量的借贷额度,即借债申请人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0.4(还贷本领系数)×借贷时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2)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对冲还贷人)及配偶(共同对冲还贷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来冲抵部分或全部月还款额的操作方式。对冲还贷业务采取逐月还款法。即每月在规定时间直接从对冲还贷人(先冲抵借款人,再冲抵配偶)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如对冲还贷人公积金帐户余额(在对冲期间住房公积金帐户需保留100元垫底资金)小于月应还贷额,则差额部分由中心从借款人银行还贷帐户中扣划;若银行还贷帐户金额亦不足差额部分,则本月不能对冲,当月按逾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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