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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用权是 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
一、遵循保护注册商标的原则商标专用权是 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後,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子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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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商标专用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其间经过了法定的程序和严格的审查,因此,商标专用权确立后,就应当在法律范围内予以保护,即使是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在撤销之前,也应如此。 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裁定,对在撤销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不具有溯及力。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在法律规定的6个月宽展期内,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仍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续展申请被驳回的,他人在此期间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二)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近似商标或标识的认定,是商标侵权判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只有同时具备“商标或标识构成近似”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两个条件,侵权才能成立。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商标局可以强制撤销注册商标: 1、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禁止条款的; 2、擅自变更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又拒绝改正的; 3、不按规定签订转让合同,自行转让商标的; 4、连续3年停止使用其注册商标的; 5、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其他事项的; 6、对核定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7、商标注册人非法销售自己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8、商标所有人非法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 9、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如伪造书件欺骗注册、将已为人知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等)骗取注册的; 10、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作出撤销裁定的。
1、被动原则:即必须由企业主动提出申请。 2、个案原则:即企业就一个商标案件提出申请,认定机关根据企业商标是否符合《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要求,成熟一件,认定一件。 3、客观驰名原则:即在一定范围内客观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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