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
一般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从立案到受理到开庭,再到拿到裁决书,是需要45天的,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是一裁终局,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法院起诉,仲裁就生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仲裁起诉到法院后,大多数法院按照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3个月,也就是说,从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理完毕。开庭日期大多数在立案后1各月左右。
劳动仲裁的结果一般是自案件受理之后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1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