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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的程序。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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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申请劳动仲裁后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委员会接受一周的审查,然后一周接受仲裁资料,通知对方开庭时间(一般接受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对方在开庭前一周提交答辩书,开庭后法官当场或几天内调停从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果,一般需要2~3个月左右。如果一方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上诉,一审,二审,一年不一定有结果。
咨询者你好: 第一、劳动仲裁必须要做出裁决。 第二、《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的规定,加上审理立案的五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必须在50天(最长65天)内裁决;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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