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
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a、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b、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c、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d、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e、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3、二轮承包全家已经转入非农户口的承包地的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一切以实际测量的标准为依据,而不是以你承包本上的为依据。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这一条就是说你家的地或者被做道路了或者荒废了,就不计算在内。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首先要弄清楚啥叫做公益地: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怎么算?情况分为两种: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好办,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一)坚持土地转让与土地确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现有土地承包经营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在确权、确地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转让。土地转让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承包者的权益。 (二)坚持土地转让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明确的主导产业方向和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引导土地承包者以多种方式流转土地,使土地向特色主导产业集中,发展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 (三)坚持土地转让与发展设施农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发展设施农业的总体规划,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鼓励政策,积极推进土地转让向规模经营和设施农业方向发展。 (四)坚持土地转让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的原则。围绕龙头企业加基地加农户的模式推进土地流转,建设规模经营面积大、标准化生产程度高、产品安全可靠的产业化生产基地。 (五)坚持土地转让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推进土地转让,逐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土地转让、规模经营的主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3人已浏览
671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