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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于2014前7月29日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第三条指出,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
现在已经有多个省份的户籍制度改革启动了,以后再也不分农业户口以及非农业户口了,即将取消农业户口,全部统称为城乡居民户口,户口簿全部都会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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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企业项目建设等,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可是现实中,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近些年、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每亩30倍才3万元,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二。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租赁、入股权能、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截止到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市进行了户籍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国务院2014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已经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省区市包括、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
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变居民制度,其中最重要目的就是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对农民来说,是有益的。其次,取消城乡户籍制度,对于将来社会保障的统一,包括对农村贫困户的扶持,对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都是基础。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制度的改革也要推进,农村的房地产交易也将逐步推开,进入市场,城里人也可以去农场买房置地。城乡之间的合理流动,无论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都能从中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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