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利转贷罪量刑标准: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个人放高利贷通常不触犯刑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放高利贷涉嫌的罪名种类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具体如下: 1、一般的放高利贷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 2、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3、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5、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三条:高利贷案件(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贷款牟利为目的,以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贷他人为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起诉:1。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2、单位高利贷,违法所得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因高利贷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高利贷被高利贷。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发放信贷资金和利率管理秩序。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三、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借款人,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批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目的是转贷牟利。过失不构成本罪。高利贷罪具有以下特点:1。高利贷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信贷管理制度,即信贷资金市场秩序。二、高利转贷罪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高利转贷罪的主体。单位也可以成为高利贷罪的主体。四、高利贷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具有转贷牟利的目的。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润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润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刑法上,应该正确把握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具体而言,只要行为人出于转贷牟利的目的,将其从金融机构套取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且在支付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为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酬金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即可认定为。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盈余报酬不一定是利息。无论是行为人向借款人收取的与金融机构相同的利息还是以其他名义收取其他费用,都属于借款人因使用转贷资金而需要支付的报酬。且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是否以“利息”方式收取。第二、数额需达到立案标准。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的,也属于高利转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