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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
婚前一方付首付的房屋是谁,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房子属于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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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说法欠妥首先如果没有争议这套房子属于的是房产证上写的那个人。如果作为付款者的你有争议有证明是自己付款的证据。如果后期也偿还了月供也要提供相应证据。对房子归属有异议可以向对方索要所有权或者补偿如对方拒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房屋所有权全部判给你的可能性较小但是证据齐全的情况下获得该套房屋61%左右的所有权还是很有可能的。以前打过类似的官司男方全款43万买房赠与女方分手后男方通过法律途径女方补偿了男方36万元现金。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2、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3、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在这样的情况中,如果你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房子的出资情况是由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支配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你一人的婚前房产。但是,如果你们在婚前有其他的协议,那么你们的这种情况就要理当别论了。
1、宝山房子,产证登记在4人名下,属于四人共有。父母的份额,由其出资比例决定;余下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每人一半。 2、虹口房子,产证虽然登记在妻女名下,但也有你的份额。因为女儿是未成年人,对购房没有出资的,故如果是赠与,你女儿有份额;出于其他考虑(不是赠与),房产就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父母出资部分,是你的份额;剩余部分由夫妻均分或与女儿共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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