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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人员申领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
有关部门应当将本部门采集的非深人员信息录入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和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有关信息应当一次录入、多方共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非深户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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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出境手续;2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车辆入户和机动车驾驶执照;3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办理;4办理长期房屋租赁手续;5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享受子女就学,公共租赁住房的有关权益;6符合市政府规定办理乘车优待证的,凭居住证办理乘车优待证;7按照规定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8按照规定申请参加本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职业(执照)资格考试、登记;9免费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10参加本市组织的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和先进评比。11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12子女享受计划基础疫苗免费接种;13按照规定参与社区组织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14凭居住证进入深圳经济特区。
1、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无土地使用权; 2、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限定; 3、经济适用房的买下必须需要国家相应的限定,也就是人均寓居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准则; 4、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5、经济适用房在分别地区在转让中有分别限定,通常都是在肯定年限中不应予转让; 6、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合伙人或者合伙负责人代表普通合伙经营超出合伙正常经营范围的业务而产生的,由该合伙人或者该合伙负责人个人承担。但经全体合伙人特别授权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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