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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
请看司法解释:《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6月3日起施行)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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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釆矿罪的司法解释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非法采矿罪在刑法中的规定[刑法条文]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的司法解释: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 但如没达到5万元,在5万元以下的,还要看其他情节,如采矿的手段方法,次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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