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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请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公司工人基本养老、...
生育津贴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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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申请,或提供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以后,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生育的,持男职工社保卡和双方身份证就诊,其享受待遇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由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刷卡直接结算。未就业配偶不能享受生育津贴,男性配偶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男性单位缴纳生育6个月以上可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申请护理假津贴需在护理假休完后三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待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
1、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职业女性因生育离职期间给予的生活费。领取生育补贴也有一定的条件。接受条件第一,使用者为员工支付生育保险一年以上。二是生育女职工持有市户口。三是产期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四是按照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或流产。领取生育补贴所需资料:一是领取生育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二是生育服务证或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发行的外国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方式。三是医学诊断证明书四是出生医学证明书五是结婚证明书。根据以上条件和必要资料,离婚不能处理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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