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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涉及刑事犯罪若干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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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处理。民事案件中止审理,刑事案件结案后再处理。人民法院审查原告有关材料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后,应当查明以下事实,并根据不同情况处理:1。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有影响的,等刑事案件判决后再审理民事案件;2、刑事案件引起的民事案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因涉嫌犯罪被拘留的,参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中止本案诉讼,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护原被告和被告的合法权益。3、刑事案件对民事案件没有影响的,可以直接审理民事案件,无需等待刑事案件的判决。
1、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2、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民事立案程序可能在刑事立案后中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被害人因被告人犯罪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起审理。只有防止刑事案件审判延误,同一审判机构才能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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