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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聚餐员工摔伤的,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饭店无过错的,因为是工作聚餐,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根据...
年底聚餐员工摔伤的,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饭店无过错的,因为是工作聚餐,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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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聚餐员工摔伤的,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饭店无过错的,因为是工作聚餐,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年底聚餐员工摔伤的,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饭店无过错的,因为是工作聚餐,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年底聚餐员工摔伤的,如果饭店存在过错,应当由饭店承担侵权损害赔偿;饭店无过错的,因为是工作聚餐,可以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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