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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至实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止的双倍工资,但最多是11个月的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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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与单位存在用工关系,单位就应该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不签合同、不上社保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8年1月之后,最多主张11个月);如果你是农业户口,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缴社保损失的赔偿金;如果你是非农业户口,你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保险稽核,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至于每年休假只发十个月工资,得具体分析,但单位至少应该支付最低工资的70%的生活费(参照北京地区规定)。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按照建立劳动关系确定的,而不是按照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都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签订了合同,但是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先跟单位协商解决补缴社保,如果不能解决,就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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