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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首先需要准备好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然后由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再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提问,当事人确认无误在笔录上签字,在协议上签字;最后发给公证书。
1、在前往公证处办理正式公证手续之前,立遗嘱人应当明确遗嘱内容,例如财产具体如何分配等。立遗嘱人也可以先写一份自书遗嘱,办理公证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这一份自书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2、由立遗嘱人本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立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遗嘱中分配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公证处要求的材料。 3、在公证员现场公证下,立遗嘱人清晰阐述其遗嘱意愿,由公证人员负责记录。如果立遗嘱人提供了书面遗嘱,这个步骤可以相应简化。 4、公证处审查后,制作公证书,证明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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